解释 : 元朔六年中,衡山 王使人上书请废太子爽,立 孝为太子。爽闻,即使所善白嬴之长安上书,言孝作輣车镞 矢,与王御者奸,欲以 败孝。白嬴至长安,未及上书,吏捕嬴,以淮南事系。 王闻爽使白嬴上 书,恐言国阴事,即 上书反告太子爽所为不道弃市罪 事。事下沛郡治。元年冬,有司公卿下沛郡求捕所 与淮南谋反者未得,得陈喜於衡 山王子孝家。吏劾 孝首匿喜。孝以为 陈喜雅数与王计谋反,恐其发之,闻律先自 告除其罪,又疑太子使白嬴上书 发其事,即 先自告, 告所与谋反者救赫、 陈喜等。廷尉治验 ,公卿请逮捕衡山王 治之。天子曰:“勿捕 。”遣中尉安、大行息即问王,王具 以情实对。吏皆围王宫而守之。中尉大行还 ,以闻,公卿请遣宗正、大... 更多 >>